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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,eTag車輛通行費享有9折優惠,立法院決議要求遠通電收提供5天內繳費的非ETC車輛相同優惠。成大交通管理科學系教授魏健宏認為,此舉與國際先進國家作法背道而馳,在在國際上不僅罕見,還降低電子收費效率。

魏健宏多年來研究過澳洲、新加坡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歐洲等10多個先進國家電子收費系統。他指出,絕大多數實行國道電子收費的國家,為在管理上達到效率、降低政府徵收通行費成本,選擇只給裝有電子收費裝置的車輛通行費優惠。

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魏健宏表示,立法院要求有無裝設eTag都同享優惠的作法,與先進國家電子收費措施的國際潮流完全相反。若我國選擇同享優惠的作法觀念更領先、更有利交通管理措施的話無可厚非,但從客觀事實看來並非如此。

魏健宏指出,電子收費是國家重要政策,給予eTag車輛通行費優惠,對整個收費效率、交通管理目的才能達到正面效果,國家規費法精神是依收費所需成本給予定價,收費過程有效率可使收費成本降低,因此給eTag車輛通行費9折的作法,符合法律、社會公平正義、節能減碳等趨勢。

相反的,非ETC車輛須大量人力做車牌辨識,收費成本大增。魏健宏表示,不裝eTag上國道,對政府推動電子收費及交通管理上都達到反效果,若還給予相同優惠並不合理。

魏健宏指出,eTag裝機完全免費,不像過去一台要價上千元的OBU車上機還有額外負擔,裝了還有通行費優惠,難以理解為何立法院不是朝著支持政府政策的方向走,反而以決議將社會帶往落伍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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